(教育)天津高考报名条件由单一“户籍”调整

来源:天津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8-1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新华社天津8月16日电(记者张建新、王宁)记者16日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天津市完善高考报名政策已正式公布。从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开始(2021年11月上旬),天津市高考报名

新华社天津8月16日电(记者张建新、王宁)记者16日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天津市完善高考报名政策已正式公布。从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开始(2021年11月上旬),天津市高考报名要求由单一的“户籍”要求调整为“户籍+学籍”要求。

据介绍,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按照“升学分、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借鉴经验结合兄弟省市的做法,经过深入调研,反复比较论证,制定了《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新政策,天津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天津市高中学习三年,并在报考高考时实际入学。对于在校高中生,实行三年过渡政策:报考2022年高考的,必须在天津高中三年级取得一年学籍并实际参加;报考2023年高考者,须具有天津市高中二、三年级高中注册及实际入学资格;报考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申请者,须在天津市高中三年在校学历并实际入学。

往届毕业生持有外省学校毕业证书和高中同等学历的考生,毕业要求提高,三年过渡政策也将实施。

同时,天津市明确了过渡政策期间和过渡政策后的户籍登记截止日期。三年过渡期政策期间报考2022年、2023年、2024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取得天津市永久居留权。 2025年及以后报名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在天津市办理户籍手续。

据了解,天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对普通高中生在学情况和实际入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一核实学生在学情况,重点关于核实和纠正状态和空缺的分离。注册学籍、异常变更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入学证明、未及时处理学籍变更等问题,确保学籍数据与实际在校学生一致。高考报到前,各学校应当统一公示本班高三学生名单和学生实际招生情况。 (完)

文章来源:《天津教育》 网址: http://www.tjjyzzs.cn/zonghexinwen/2021/0818/762.html



上一篇: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讲好党课 强化党员教育
下一篇:天津经开区消防护航企业发展 推动应急教育

天津教育投稿 | 天津教育编辑部| 天津教育版面费 | 天津教育论文发表 | 天津教育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9 《天津教育》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